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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推进器作用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加强警示教育”“加强解读和培训”。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要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突出抓好学员和教职工这两个主体、校内与校外双重学习教育任务,一方面要抓好对教职工和学员的学习教育,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集中学习、纪律培训、警示教育、研究阐释、方向引领等工作,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当好服务党纪学习教育的推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