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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依法治理的传统文化之维
传统文化在支撑社会稳定、增益社会治理方面的价值毋庸置疑。济南市“项目突破年”将乡村振兴和城市文化软实力列入十大突破领域,意义重大。然而,长期以来文化的传统性和法治的现代性之间的张力与冲突愈发明显,这在深受传统文化浸染的乡村体现得尤为明显。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法治乡村建设应在传统文化中找寻可依托进路,在传统文化中开新出适合法治乡村建设的契合点,以更加妥帖和合理的方式,让法治理念得以更广泛接受,在乡村道德生存的空间中,渗入法治生存、权利生存的楔子,让法治和德治在乡村能够更好地融合。 
前提 
乡村法治建设具有传统文化的开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