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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办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章》第八条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从这一点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总书记近年来多次参加中办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学习、践行《党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我们立起了标杆、树起了榜样。今天,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参加县委办机关党委第一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共同提高,感到很高兴。刚才,我们进行了支部换届,可以说,程序严谨、流程规范,体现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