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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爱玲同志(环保局局长)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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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爱玲同志在担任团运城地委书记期间,曾多次受到团中央和省地表彰,并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在担任中共永济市委副书记期间,她主管的政法、信访工作曾获得国家和省市多项荣誉,她本人连续六年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多次荣获省、地表彰和奖励,其先进事迹被多家新闻媒体进行报导。
2003年8月,谢爱玲同志被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运城市环保局局长。接过印有鲜红国徽图案的任命书,谢爱玲同志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她首先倡导在市电视台开展了“运城市环保法律法规电视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随后,她又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全市环保系统以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环保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全市各阶层人士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认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谢爱玲同志的一再努力和多次奔波下,市环保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市委党校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开设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课程,对提高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